服務條款
歡迎使用 客配 COPEG SPA GROWTH-OS(以下簡稱「本服務」)。本服務由左右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(BaliBali快點行銷 營運團隊,以下簡稱「我們」)提供。店家於申請、開通或實際使用本服務時,即視為已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本條款之全部內容。
第 1 條 名詞定義
- 本服務:我們提供之 客配 COPEG SPA GROWTH-OS 雲端系統及其相關功能(包含 LINE 預約、自動通知、療程堂數管理、顧客管理、班表與資源管理、營運報表等)及官方網站。
- 店家:與我們成立使用契約之美容、SPA、美體等事業經營者,包含其負責人與經授權使用系統之人員。
- 顧客:店家之客戶,即透過本服務預約或接受店家服務之終端消費者。
- 店家資料:店家因使用本服務而提供或產生之資料,包含顧客個人資料、預約、消費與療程紀錄等。
第 2 條 服務內容
- 本服務以雲端訂閱方式提供,實際功能範圍以雙方確認之方案為準。
- 創始店家方案包含導入協助與客製化調整,其範圍以雙方個別約定為準。
- 我們得為改善服務而調整功能細節;有重大變更致店家權益受影響時,將依第 13 條方式通知。
第 3 條 帳號申請與使用規則
- 店家應為依法得經營美容美體相關事業之自然人或法人,並提供正確、完整之申請資料;資料異動時應即時更新。
- 帳號與密碼由店家自行妥善保管,經由店家帳號所為之行為視為店家之行為;發現帳號遭冒用時,應立即通知我們。
- 店家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違法行為、發送違法或未經同意之訊息、干擾系統運作,或以任何方式嘗試未經授權存取他人資料。
第 4 條 費用與免費試用
- 本服務採月訂閱制,不抽成。創始店家自服務開通日起,前 60 天免費。
- 試用期滿後之方案與價格,將於開始付費前與店家確認;未經店家同意,我們不會逕行收費。
- 店家逾期未支付費用者,我們得於通知後暫停服務至完成付款;暫停期間店家資料仍予保留。
- 已繳納之當期費用,除法令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外,不予退還。
第 5 條 店家對顧客個人資料之義務
- 店家為其顧客個人資料之蒐集者,應依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(以下簡稱「個資法」)第 8 條向顧客踐行告知義務,並確保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均符合個資法規定。
- 涉及膚況、健康相關紀錄,或可能揭露健康狀況之照片等敏感資料者,店家應依個資法第 6 條規定,先取得顧客書面(含電子文件)同意後,始得於系統中建立;本服務提供之同意管理功能可協助店家留存同意紀錄。
- 店家透過本服務發送行銷訊息時,應遵守個資法第 20 條規定,於顧客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時立即停止。
第 6 條 個人資料之委託處理
就顧客個人資料而言,店家為委託機關,我們為受託者;依個資法第 4 條,我們於委託範圍內視同委託機關,直接對個資法負責。本條並對應個資法施行細則第 8 條所定之監督事項,協助店家履行法定監督義務。
- 我們僅於店家指示與本條款約定之範圍內,蒐集、處理及利用顧客個人資料,不會用於其他目的,亦不提供予無關之第三人。
- 處理之資料範圍、類別、目的與期間,詳見隱私權政策。
- 我們採取第 7 條所列之資料安全措施。
- 本服務使用之雲端基礎設施與訊息服務商(複委託對象)已於隱私權政策揭露;除此之外,未經店家同意不再複委託他人處理。
- 我們或所屬人員違反個資法致顧客資料受影響時,將儘速通知店家,並採取補救措施。
- 店家對特定資料之處理有保留指示者,我們依其指示辦理;我們認為店家之指示違反個資法或相關法令時,將立即通知店家。
- 契約終止或解除時,依第 12 條辦理資料之返還與刪除。
第 7 條 資訊安全
- 各店家之資料以租戶隔離架構分離儲存,預設不可跨店存取。
- 資料傳輸全程加密;顧客照片存放於具存取控管之物件儲存空間。
- 系統依角色與門市設定最小必要權限,重要操作留存稽核紀錄。
- 知悉發生個人資料外洩或重大資安事故時,我們將儘速通知受影響之店家,說明事故情形與已採取之補救措施。
第 8 條 智慧財產權
- 本服務之軟體、介面、文字、圖像及其他內容之智慧財產權,均屬我們或合法授權人所有;店家僅取得契約期間之使用權,不得重製、改作、還原工程或轉授權。
- 店家資料之權利歸屬於店家。店家同意我們於提供與維護本服務之必要範圍內處理該等資料。
第 9 條 保密義務
雙方因本服務知悉他方未公開之營業或技術資訊,應予保密,非經他方同意不得洩漏或為契約目的外之使用;依法令應揭露者,不在此限。
第 10 條 服務中斷與責任限制
- 我們以商業上合理之努力維持服務正常運作,但不保證服務完全不中斷;例行維護將盡可能事先公告。
- 本服務整合之第三方平台(如 LINE)或基礎設施服務發生故障、政策變更或終止,致本服務全部或一部無法使用時,我們將盡合理努力協助因應,但就該第三方之行為不負擔保責任。
- 除故意或重大過失外,我們就本服務所生之賠償責任,以損害發生時店家最近三個月已實際支付之服務費用總額為上限。
第 11 條 不可抗力
因天災、停電、網路中斷、戰爭、法令變更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之事由,致一方無法履行義務者,於該事由存續期間內免除其履行義務。
第 12 條 合約期間、終止與資料返還
- 契約自帳號開通日起生效,依訂閱週期自動延續;店家得隨時通知我們終止,於當期屆滿時生效。
- 店家有重大違約情事(含違反第 3 條、第 5 條)經通知仍未改正者,我們得終止契約。
- 契約終止後 90 日內,店家得請求以通用格式取回店家資料,我們將於合理期間內提供;期滿後,我們將刪除或去識別化店家資料。但法令要求保存者,於法定期限內依法保存。
第 13 條 通知方式
我們之通知得以系統公告、官方 LINE、電子郵件或其他適當方式為之;店家對我們之通知,請透過官方 LINE 為之。
第 14 條 條款修訂
我們得修訂本條款並公告於官方網站,重大變更將另依第 13 條方式通知。店家於修訂生效後繼續使用本服務者,視為同意修訂後之內容。
第 15 條 準據法與其他約定
- 本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;因本條款涉訟時,雙方合意以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- 本條款任一條款經認定無效或不可執行者,不影響其他條款之效力。
- 本條款與隱私權政策構成雙方就本服務之完整合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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